凡事皆有因果!所有人都逃不掉的宿命(每日观察0173)
文/樊荣强
《一生必知的100个观念》之001
凡事皆有因果。这并不是佛教所独有的观念,而是人类普遍一致的观念。
当代语言学大师史蒂芬·平克认为,因果关系与时空关系是万物最基本的两大关系,任何思想都不能脱离以上两个关系的研究。
对因果关系的认识,恐怕是从人类诞生那一刻就开始了。人类的智慧,可以说就是研究发现各种因果关系的总和。
因果关系的另一个说法,就是规律。而规律就是自然界和社会诸现象之间必然、本质、稳定和反复出现的关系。人们通过对事物之间因果关系的把握,就可以相对轻松地应对未来发生的同样的事情。比如:
你知道把手机用力摔到地上(因),手机就会坏掉(果),所以你以后不会把手机往地上摔。
你知道从20层高楼顶上往下跳(因),人就会死(果),所以你还认为自己是正常人的话,你就不会去跳楼。
你知道当面顶撞老板(因),往往就会被穿小鞋或者炒鱿鱼(果),所以你即便有怨气,也会在老板面前忍气吞声。
你知道吸毒(因)可能导致身心俱毁、人财两空(果),所以你不会去吸毒。
你知道老太太摔倒在地你去搀扶(因)可能被人诬陷说是你把她撞倒(果),所以你小心谨慎一般不会去搀扶。
你知道只有努力工作(因),老板才会给你升职加薪(果),所以你一直要做一个优秀的员工。
你知道做了坏事(因)终有一天会被抓住判刑入狱(果),所以你总是遵纪守法做个良民。
……
上述罗列的各种因果关系,只是我们一生中所面对的全面因果关系的万分之一甚至十万分之一。
小时候我读过叶永烈先生写的《十万个为什么》一书。这个书里面讲的全是自然界或者物质世界的因果关系,也就是关于人体、植物、动物、海洋、食品、天文、物理、化学、地球等方面的常识。除了满足我们的好奇心之外,也会带给我们安全感。
一个人对因果关系的把握越多,他就越聪明,而且活得越自在、越通透。
古希腊的哲学家们也热衷于因果关系的探讨。
苏格拉底认为:我们今天所产生的一切结果,都是由昨天造成的,而我们的今天又为明天种下了因。苏格拉底的因果定律被世人称为人类命运的“铁律”。
亚里士多德提出“四因说”,认为一个事物有四种原因,即形式因、目的因、质料因和动力因,这四种原因就是解释万事万物的根本大法。
当然,近代苏格兰哲学家、经验主义者代表人物休谟,否认了理性主义者所推崇的因果关系。在休谟看来,因果律是人类根深蒂固的一种习惯。但是,因果律只是一种心理现象,而不是客观实在。什么意思?也就是说,休谟认为所谓的因果关系本身是不存在的,是我们人类自己把一些有时间先后的现象做了联接而已,而事实上它们之间没有因果关系。
这话听上去好像耍流氓无赖,你一巴掌拍了你,你疼痛难忍满地打滚,我却矢口否认与我无关。
不过,休谟也不会这么无聊,他作为一个不可知论的哲学家代表,他只是对我们一个警告:不要轻易地把那些只是在时间上有先后的事物,简单地、强制地、主观地定性为因果关系。
想想的确如此,人世间的无数错误与罪恶,都是因为当事者依据了错误的因果关系判断。